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

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

一、明确管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责任部门,责任人和职责。 二、明确义务消防队的组织机构及人员、例会、教育培训、考核要求等要点。

三、灭火人员,定期组织消防训练。发生火灾时,能够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,扑救初起火灾。

四、义务消防队应定期开展消防业务培训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。  

防火巡查、检查制度

一、明确防火巡查的责任部门、责任人和职责。确定检查频次、参加人员、检查部门、方法、火灾隐患认定报告程序和情况记录等。

二、防火巡查和检查时间应填写巡查和检查记录消除火灾隐患,无法整改的应立即报告,并记录存档。

三、单位应当每日进行防火巡查。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两小时一次。

四、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:用火、用电有无违章情况;安全出口、疏散通道是否畅通;安全疏散指示标示、应急照明是否完好;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;消防设施、器材是否在位、完整;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;其他消防安全情况。

五、防火检查定期开展,岗位应每天一次,部门应每周一次,单位应每月一次。

六、防火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: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;安全疏散通道、疏散指示标志、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;消防水源情况;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;用火、用电有无违章情况等。


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

一、明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。 二、人员密集场所严禁生产、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。 三、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必须加强管理,应符合下列要求:

(1)采用通风措施,使其低于爆炸极限。 (2)严禁烟火,杜绝可能产生火种的一切因素。 (3)采取配合防爆型装置的电气设备和电气照明设备。 (4)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应隔离贮存。 (5)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包装要完整无损,如发生破损、渗漏必须立即进行安全处理。

(6)不准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库房施工和其他可能引起火灾的操作。

(7)搬运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时要轻拿轻放,严禁震动、撞击、压、倾倒和摩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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